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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们和贵州栏杆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:
关于栏杆高度及可踏面在GB50352-2019《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》第6.7.3条有详细规定。
根据《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》GB 50352一2019第6.7.3条:阳台、外廊、室内回廊、内天井、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栏杆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,并应能承受现行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 50009及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。
2 当临空高度在24.0m以下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05m;当临空高度在24.0m及以上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1m。上人屋面和交通、商业、旅馆、医院、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.2m。
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,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.22m,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.45m的可踏部位时,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。
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.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。
关于护栏安装高度的问题,我后期会整理一套专题资料,今天我们先说说第二个问题“高度如何计算?对应该条文中的第3小项,根据条文内容我们可以知道:
(1)、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;(注意不是扶手的中心)。
(2)、底面可踏部位(地台)只有同时满足宽度≥220mm,高度≤450mm时,才可视作可踏面,护栏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算起,只要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,护栏高度就应从地面算起。
(3)、在确认底面可踏部位(地台)的宽度时应注意,如果护栏是密闭的,那么可踏部位的宽度是测量到护栏内侧与可踏部位交接口位置;如果护栏是镂空的,那么可踏部位的宽度是测量到其外边缘。
设计单位在高层住宅建筑女儿墙设计时,往往采用女儿墙+栏杆的方式,所以可踏面及栏杆的高度就很重要。
1、要注意女儿墙的结构+建筑做法完成后的实际宽度。
2、要注意屋面做法完成后,女儿墙的外露高度是否≥450mm?
3、根据墙体实际厚度及高度,确定栏杆的高度,设计高度是否满足要求?
当然了以上只是就业建议而已希望对咱们这边有帮助,如有侵权联系删除。